车讯 12月4日,合众新能源管理人在官方公众号发布了《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哪吒汽车母公司)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为保障合众新能源的持续营业,维持和提升债务人的重整价值,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根据合众新能源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共益债务融资借款方案》,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合众新能源现状进行共益债投资,也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同等适用。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共益债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合众新能源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四)本招募方案之内容不应视为管理人对任何意向共益债投资人的承诺或要约,并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合众新能源成立于2014年10月16日,登记机关为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方运舟(董事长),注册资本283,745.818万元,企业住所地位于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同仁路988号。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新能源汽车的工业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合众新能源所提供的财产状况说明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初稿)显示,截至2025年6月12日,合众新能源的资产构成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知识产权以及应收账款等项目。具体而言,固定资产涵盖了位于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宗工业用地,该土地面积为350亩。机器设备方面,包括了车间内的生产线集成设备、生产模具及工装、运输工具、实验设备等。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以及注册商标“哪吒汽车”等。
三、共益债招募基本方案
(一)融资额度
本次计划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大写:壹亿元整),最终招募由管理人根据投资人报名情况确定。
(二)融资性质
本次融资为共益债务融资,所借款项及产生的利息等费用依法认定为债务人的共益债务。
(三)融资用途
本次融资资金将专项用于以下用途:
1.支付维持债务人核心业务继续运营的必要开支(如水电费、基础运维人员工资等);
2.支付对债务人核心生产线设备等的维护、修缮及保值增值费用;
3.支付为维系车主正常、安全使用“哪吒汽车”的车机、售后等各类座舱供应商费用;
4.支付为储存机器设备、生产、售后物资所需的仓库租金、物业费等;
5.经管理人书面批准的其他用于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等重整程序内的必要支出。
(四)融资期限
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至还款资金到位时止,预计期限暂定12个月,具体以《共益债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五)融资利率
1.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应以市场行情为报价基准,申报其意向借款利率。该利率将作为管理人评审与遴选投资人的核心标准之一。最终利率标准,将由管理人在综合评审的基础上,与入选投资人通过商业谈判确定。
2.自资金到账之日起按日计算利息,利随本清。利息不另行计算罚息、复利,除正常约定利息外,不额外支付任何介绍费、居间费、咨询费、财务费等。
(六)共益债到位时间
根据债务人资金使用计划及时分批支付到位,如债务人资金使用计划或重整情况有所变化,共益债支付到位时间应管理人的通知相应调整。
(七)担保措施
如贷款方需要,管理人将以债务人名下产权清晰、无权利瑕疵的清洁资产为本次共益债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八)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本息以债务人资产处置收入、生产经营收入(如有)、重整计划通过后投资人到位的资金(如有)等款项作为还款来源。重整执行期间,在确保合众新能源重整程序顺利推进的情况下,管理人有权以最有利于整体债权人权益为原则提前归还借款本息,提前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共益债投资人资格要求
(一)共益债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或具备充足资金实力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资主体及其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二)共益债投资人应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的履约能力证明,能在约定时间内向合众新能源提供共益债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具备履行共益债借款合同的能力,并承诺接受本次招募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
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必然被确定为共益债投资人的承诺。
五、招募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应于2025年12月15日17时通过现场交付或邮寄的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意向共益债投资人报名+名称)。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同仁路988号;
(2)联系人:钟律师17205814419;
(3)邮箱地址:hezhongxny@sina.com。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参与共益债投资的报名表及出借意向书(格式见附件1)。共益债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共益债资金投入规模、共益债利率、款项到位时间、本金及利息偿还方案等;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如有其他要求的,可一并提出,但不作为双方签订最终共益债投资协议的必要条件。
(2)意向共益债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意向共益债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意向共益债投资人资信证明(需与报名人提交的出借意向书匹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报名人最新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三个月内的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4)同意对知悉的合众新能源的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上述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文件应予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明报名机构名称。意向共益债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温馨提示: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在2025年12月15日17时前提交前述全部报名材料。如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即视为无效报名或放弃报名。
(二)确定中选共益债投资人
1.资格审查:意向共益债投资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通知核查结果。管理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意向共益债投资人的资格条件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该意向共益债投资人补充提供材料。
2.评审遴选: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根据意向共益债投资人的资金实力、借款利率、借款额度、有无附加条件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及评审,确定是否作为共益债务出借人。如多家报名的,可举行竞争性磋商;若仅有一家报名的,则直接确定为最终的共益债投资人。
3.备选方案:管理人将对参加本次遴选的意向共益债投资人按照标准进行排序,若前序意向共益债投资人签约出借额度未达到1亿元借款金额上限,管理人将与后序意向共益债投资人依次洽谈借款具体事宜并签署合同,确保借款额度达到预期。另外,若因本项目后续需要追加借款额度的,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或者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管理人可按照前述排序与意向共益债投资人进行磋商,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同意追加出借金额的,可以按照原比选确定的条件直接签署协议,无需另行招募或者比选。
(三)签署共益债借款合同
对确定的共益债投资人,应及时与合众新能源签订《共益债借款合同》及配套协议,并按照约定及时提供共益债资金。
六、其他事项
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共益债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共益债投资人遴选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共益债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遴选程序。
特此公告。









